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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复建设亮红灯 电信共建共享可操作性存质疑

时间:2008-10-14   点击量:263   关键词:共享  要求  指标  报告  运营商  共建  发言  人大常委会  全国  刘家  Chinaz.com  







核心提示:工信部联合国资委发布《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运营商无论已有还是新建的铁塔、杆路都必须共建共享,同时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。这些要求甚至将以指标挂钩的形式纳入运营商的考核指标。



中国站长站(Chinaz.com)讯:8月27日,当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发言时,或许很少人会料想到,短短40天后,这一纸报告就成为扇动风暴的蝴蝶翅膀。


“重复投资”是这份审计报告论及电信业时的关键词——自2002年至2006年,中移动、电信等5家电信运营商累计投入11235亿元用于电信基础设施建设,但资源却闲置浪费,部分投资项目效益过低。


10月6日,工信部联合国资委发布《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运营商无论已有还是新建的铁塔、杆路都必须共建共享,同时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。这些要求甚至将以指标挂钩的形式纳入运营商的考核指标。


在一些电信业人士看来,这份措辞严厉,几乎是以强硬的手段“强制”运营商进行共建共享的通知,正是工信部对国家审计署报告的明确回应。


但尽管如此,在技术体系、工程实现乃至利益博弈等诸多环节,这个问题的背后都隐含了太多的矛与盾。事实上,自从成立联通、分拆电信开始,重复建设就与中国电信行业的市场开放一起,成为光与暗一般的共生体,令信产部多年努力仍为之束手。


如今,工信部的共建共享新政,能否一举荡平重复建设问题之源?


王冰的故事背后


1997年的某一天,一家名为长城电信的小公司在成都悄然成立。在此之前,公司老总王冰还混迹于成都通讯一条街——太升路,以倒腾手机、寻呼等设备为生。通过朋友,他刚找到一个新业务,即向电信运营商接单,为其建设光缆。


这是他传奇般发迹的起点。当时,国内通信网络正由传统的铜缆向光缆过渡,颇有生意头脑的王冰,在为运营商埋光缆的同时,也“顺手”在管道里为自己多埋了一定数量的光缆。


数年时间里,王冰为电信运营商建设了近12000公里光缆,而在此过程中,他自己的光缆长度也达数千公里,从四川一直绵延覆盖到重庆、云南、贵州、广西等地,在中国西南隐然成网。


2001年,信产部全面封堵向基础电信领域扩张的民企,而联通、铁通、网通等后起运营商却急于建网拓市,左右逢源的王冰遂将光缆倒手卖给这些运营商,赚下未来发展的关键资本。


在后来者眼中,这种时势造英雄的故事已经不可模仿。但在中国电信业十多年来巨额投资建网的大幕下,王冰的经历显得颇有意味。


多年之后,王冰已成为太升路上大亨,与他合作的铁通、网通等运营商也在新一轮电信改革中消失于历史舞台,但时光的流转依然没有改变激烈竞争格局下,电信运营商们对网络资源的强烈欲望,直到现在,几乎每一秒钟都还有分属不同运营商的光缆埋入地下,有无数基站、铁塔拨地而起。


“由于缺乏统筹规划,重复投资问题突出,网络资源利用率普遍偏低,通信光缆利用率仅为1/3左右。”刘家义在审计报告中说。


但这并不意味着,网络的建设会告一段落。事实上,随着电信重组深入和3G牌照即将发放,新一轮的建网投资已即将开始。


根据公告,电信未来3年将投入800亿元用于扩充CDMA网络;联通在8月15日的股东发布通函中也表示,在与网通合并后,新公司未来两年将向以3G为主的移动业务投资1000亿元;而据业内人士推测,中移动仅2008年的网络开支就达约1100亿元。


“麻秆打狼两头怕”


减少电信重复建设,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,正是工信部此次《通知》的核心主题。


工信部要求,各运营商已有的杆路和铁塔必须向其它运营商开放共享使用,而新建铁塔、杆路时必须多方共建,此后3年内不得在同地点、同路由新建,其它具备条件的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也应共建共享。同时,在运营商在租用第三方站址、机房等设施时,不得签订排他性协议以阻止其他运营商进入。


对此,运营商积极回应。中移动表示,共建共享可以充分合理利用资源,分摊费用以节约公司成本,加快建设速度,“中移动一直主动倡导并积极推动”。


不过,多家运营商人士在私下与记者交流时均认为,《通知》能否有效执行仍然存在悬念。


“以前租用机房、建设杆路、铁塔时,大都是根据自身情况量身定制的,比如机房面积、电源容量、铁塔承重等等关键指标,都很难加入新的设备,更不用说增加两套通信系统。”一位四川运营商人士表示。


尽管《通知》对此情况已经有所规定,称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、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,但在该人士看来,机房很多来自于租用,不一定能顺利扩租,而铁塔、杆路等设施改造扩建的成本同样惊人。


“举个例子,一座铁塔通常只设计两个平台,但如果要同时承载三家运营商的2G/3G网络,就需要加装7个不同系统的最少21面天线,还要考虑干扰的水平和垂直距离,其施工难度和成本并不见得比单独建站低。”另一位运营商人士表示,移动通信基站共址还容易出现相互干扰,而且不同网络的技术标准不一样,网络规划、优化往往都有很大差异,这意味着很多地方前期的网规、网优计划需要全盘推倒重来,需要再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,并耽搁建网完成时间。


“现在是麻秆打狼两头怕,有设施的一方头疼于改造扩建,没有设施的一方则担心对方租用过程中出阴招。”一位运营商人士表示,新建设施更加复杂,此前他曾在地方运营商联建通信管道项目中任职,从开始的讨论、立项、施工到结算和后期维护,不同运营商之间的协调工作“难于上青天”,其难度和花费时间远大于独立建设。


此外,共建共享的费用问题也相当关键,按照《通知》,租用价格应以成本为基础,附加一定的收益,但在实际过程中,旧设施的成本可能已经折旧到零,其成本是按建设成本还是折旧成本计算,而“一定收益”如何定价,都有太大的活动空间,“如果共建共享定价操作不当,反而可能成为主导运营商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”。


“这在电信市场开放之初就有前车之鉴。”某运营商人士透露,在联通成立之初,为了迅速建立自身的骨干网络,不得不租用电信的光缆传输网络,其价格高达2万元/公里·光芯·年,而且在一些地方,由于激烈的竞争,其网络维护还受到“特殊待遇”,“反正租用3、4年的钱就可以新建一条管道,联通最后索性咬牙自建管道”。


电信移动分拆之初,中移动的骨干传输网络也曾有同样经历,最终也做出同样的选择。


站址不是燃眉之急?


很显然,工信部紧急出台《通知》意在3G发牌之前,约束运营商新一轮的重复建设。不少业内人士认为,其首要针对的目标就是因双网分拆而剥离了大量基站的联通GSM和电信CDMA网络。


联通在此前的网络建设中对大量基站采取了CDMA/GSM双网基站共址的策略,而在CDMA转交电信过程中,这些基站被双方瓜分,最终联通和电信各获得约4万个站址——这也意味着,他们各自需要再找4万个站址。


“由于此前双方均是基站共址,所以现在共享并不需要大量的改造与扩建。”一位运营商人士表示,“双方共享站址后的网络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搬迁、新建、改造产生的成本和业务波动。”


另一方面,《通知》也被部分人士视作监管机构对电信行业非对称管制政策的一环,电信和联通由此可以获得中移动的站址资源,从而迅速铺建3G网络。


不过,由于前文提及的诸多悬疑,多位运营商人士向记者表示,在短时间内,这一政策对中移动造成的影响并不会太大,“对各家运营商来说,共建共享最实际的意义是在骨干网络的资源共享,而接入网、基站铁塔等领域的共建共享则要看各地的实际执行情况”。


“根据以往的经验,政策的落实基本上都需要相当长时间,而且政策效应往往是逐渐显现,而非立即出现。”10月9日,瑞银最新发布的分析报告认为,两部委的通知仅涉及发射塔和相关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,而且由于技术困难,预计工信部不会强制要求运营商分享通信设备。


而在另一方面,运营商们新的建网策略也降低了基站共享的紧迫程度。电信的CDMA网络可以平滑升级到CDMA20001X EV-DO。而此前中移动总裁王建宙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透露,中移动的GSM和TD-SCDMA网络将使用同样的核心网络,用户不需要换号、换卡、登记就可以使用3G。联通副总李刚也向本报记者透露,联通GSM和WCDMA网络也会采用类似的混合组网政策。


这意味着,三家运营商的网络都将实现2G和3G网络的自由切换,用户可以在有3G覆盖的地方使用3G服务,没有3G覆盖时无缝切换到2G网络。


从商业角度来看,这样的策略令三家运营商都可以以最快速度将用户迁至3G网络,以应对市场竞争;而从建网角度来看,3G网络的站址虽然依然重要,但已经不再是燃眉之急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工信部严厉要求实现共建共享,但在共建共享的建设、维护模式上,工信部却未规定明确方式,表示“可采取首先提出方牵头、最大需求方牵头、分片负责、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模式。”


“这意味着,工信部允许地方运营商在执行共建共享过程中,采取灵活的方式,甚至以此作为摸石头过河的尝试。”业内人士分析说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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